保费
100元/年/户
保险方案
保障范围:主要承担独生子女家庭成员跌倒碰伤、烫伤、交通事故、溺水等等意外伤害的赔付
一个家庭保费100元/年。家庭成员平均分享总保险金额238200元,个人保险金额=家庭保险金额/家庭参保人数。
1、意外身故保险责任:对于因为普通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一个家庭最高可获得保险金105000元。对于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身故家庭保险金额再增加105000元。
2、意外伤残保险责任:对于因意外导致的伤残,可以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赔付,一个家庭最高可获得105000元的补偿;意外伤害身故和意外伤害伤残合计赔付最高105000元。
3、意外医疗保险责任:对于因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费用),一个家庭最高可获得12000元的补偿,
4、意外住院津贴保险责任:意外住院期间一个家庭最高按90元/天(免赔前3天,以180日为限)的标准给予住院补助。
除外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住院或支出医疗费用的,乙方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或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投保前所患疾病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9.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没住院治疗的费用;
10.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
11.被保险人的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
12.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应由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