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口关爱基金会
申 报 须 知
1、山东省人口关爱基金会资助范围为户籍在山东省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
2、申请人所有申报资料由申请人或其法定监护人负责填报,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山东省人口关爱基金会委托有关申请救助家庭所在地方的计划生育协会开展资格审查、审核等有关工作;经研究同意给予救助的,山东省人口关爱基金会委托当地计生协会入户核实、慰问,将救助金直接送到救助对象手中,并填写《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金发放表》。
4、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一经发现,山东省人口关爱基金会将不予救助;如已获救助,将依法追索其所获得的全部资助款;
5、获得救助的申请人及监护人均有责任和义务为省人口关爱基金会提供必要的文字、照片、影像等资料,配合有关的宣传和采访活动,并同意使用其照片、影像等资料。
我确认已经阅读和知悉了以上全部条款,并同意遵守所有申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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